2021年9月18日,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政府作出了《房屋征收决定》(大金政征决定〔2021〕1号),拟对光中街道国防路周边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征收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现根据该项目实际情况,金州区人民政府作出如下决定:
撤销大金政征决定〔2021〕1号《房屋征收决定》。
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60日内向大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决定。
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3日
责编: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