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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普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信息时间::2023-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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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金普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大连金普新区贯彻法治中国建设规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大连金普新区贯彻落实大连市法治社会建设具体举措(2025-2025年)分工方案》,紧密结合《中共大连金普新区工作委员会法治建设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安排,切实做好法治建设工作,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宣传纳入局“八五”普法宣传方案当中,通过微信群上传资料、摆放展板、发放资料等方式组织普法学习。全局转发传阅《中共大连金普新区工作委员会法治建设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大连金普新区贯彻法治中国建设规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大连金普新区贯彻落实大连市法治社会建设具体举措(2025-2025年)分工方案》,并对工作要点和实施方案中的各项具体工作任务进行局内任务分解并落实完成。
        (二)权责明确,依法全面履行职责。从省、市事项库中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认领,调整完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进一步提高了政务服务事项精准性和覆盖度。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供水、燃气、供热等市政设施接入服务的通知》,落实市改革要求,推行一次性申请币政公用设施接入服务,强化服务,将供水、供热、燃气、排水、供电等公用设施报装接入,统一纳入政务网“一口申报”、联合审批平台统一办理(电力通过平台对接审批),进一步转变原由企业分别向市政公用设施部门“多口申报、多次跑腿”的弊端,优化营商环境。同时加强政府服务,明确由我局牵头,对供水、供热、燃气等涉及多家公用设施部门的报装申报,先依据特许经营权划分情况判断后进行分拨对接,避免企业“不知道找谁、找了还不承担”的弊端;对工业类产业项目,推行二次网报装由政府投资并组织建设,免费为企业配套至项目红线,企业“0申报、0审批、0投资”,进一步压减企业申报事项环节。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制定实施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和听证制度。目前,涉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已达到全覆盖,年内无因程序违法导致败诉案件。全年聘请法律服务168次,做到了重大决策律师全程参与,重要案件律师出具意见。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起草实施、谁负责提出清理意见”的原则,年内按照上级部署按时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截至目前,我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1个。
        (四)推进执法规范化、管理精细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执法行为被纠错率明显下降,执法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针对执法过程中存在的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行为不文明、执法流程不明晰等问题,制定《大连金普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办法》《大连金普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施办法》《大连金普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切实强化内部管理,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方面,建立了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时统一规范着装、主动亮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按规定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做好解释说明工作。明确行政执法行为事后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程序和公开期限等事项,严格审查审批,完善信用体系建设,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全过程记录制度方面,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明确执法案卷制作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规范准确。三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面。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都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守住法律底线。实行案审会集体讨论制度,由案审会成员共同参与,负责对全局重大行政执法案件进行审核和集体讨论,强化对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的监督。聘请律师成立“法律顾问团”,夯实案件法制审核基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经由案件承办人、办案机构负责人、法制审核人员及主管领导“四级”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所有案件执法主体合法、程序规范、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等。按照年初制定的计划,上半年完成了第一期执法人员轮训活动,通过驻法规科现场办公实际参与案件审核的方式,对案卷制作方法及其涉及的办案技巧等知识展开集中讲解,通过培训考核25个街道执法队案卷制作水平有了明显提升。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对人大代表的批评、意见、建议,政协提案认真办理。2022年办理市人大代表意见建议5件,政协提案10件;省交办政协提案1件;区人大代表建议49件,政协提案26件,均已按照要求时限全部办结。提升政务公开水平,2022年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局全部行政职权目录,全年受理群众依申请公开32件。
        二、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执法及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养有待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流动快、变化大,专业化执法能力明显不足,部分新任人员法律意识不足,工作缺乏创新性,满足于做好眼前工作,缺乏主动性。
        (二)执法过程全记录资料归档不规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涉及领域较多,加之目前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尚未完全做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导致诸多案件的档案制作不规范,整理归档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新区管委会年度工作部署。组织局党组学习《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大连市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务操作指引(试行)》等相关规定。
        (二)强化法治思想。组织制定理论中心组2022年学习计划,并按计划全部完成了学习内容。通过开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培训,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等方式,提高法治思维及素质。
        (三)在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上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布置。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人员专门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强法治教育,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提高全局人员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法律法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培训,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法律素质和专业技能。认真抓好“三项制度”贯彻落实。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细化和完善“三项制度”,强化自检督查,使全局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进一步改变,业务水平显著提高、工作效能明显增强,按照三项制度的要求做好执法工作。
        (二)推行“三项制度”,提高执法规范和精度。认真抓好“三项制度”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自检督查,使全局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进一步改变,业务水平显著提高、工作效能明显增强,按照三项制度的要求做好执法工作。贯彻落实《局行政执法档案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执法卷宗档案管理工作。继续强化培训指导,通过驻科培训、视频学习、骨干培训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对一线执法出现的难点、疑点问题进行集中指导,形成常态化培训机制,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综合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确保依法执法、依法行政。
        (三)继续推进服务清单制。根据法规和权力下放情况及时调整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以及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梳理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完善窗口服务制度,真正做到为民、便民、利民。
        五、《2022年大连金普新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分工任务完成情况
        住建局立足工作实际,依照《2022年大连金普新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对分工任务进行细致分解,统筹安排,全局上下认真执行,切实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新区法治政府建设贡献力量。

责编: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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