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下列70家社会组织存在多年以上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的情形,违反了《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0号)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拟将此其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
现依法公告告知,如对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有异议,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条的有关规定,应当自公示之日起30日内向本机关提交书面陈述申辩意见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刘长利,联系电话:0411-88532725,地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199号5楼558室,邮编:116600。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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