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调整金普新区(金州区)部分党政机构设置的批复》(大编发〔2022〕22号)和《关于大连金普新区(金州区)部分党政机构调整的通知》(大金普工委办〔2022〕22号)文件精神,成立金普新区民政局。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新区民政局办公场所自9月1日起调整至大连金普新区金马路199号5楼东侧大厅。业务范围包括:行政审批(联系电话:0411-87935681)、基层政权与区划地名(联系电话:0411-88532601)、社会救助与养老(联系电话0411-88532725)等业务。
大连金普新区民政局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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