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经济大盘、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大财政金融政策协调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助力解决零信贷中小微企业首次贷款获得难的困境,进一步降低我区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金普新区财政局起草修订了《金普新区中小微企业首次贷款贴息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为进一步提高《细则》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问计于民,集思广益,现决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诚挚邀请社会各界就《细则》积极建言献策。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可以通过信件的方式反馈意见建议,并请留下您的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来信地址:大连金普新区金马路197号 大连金普新区财政局529室,请在信封上写明“金普新区中小微企业首次贷款贴息实施细则意见函”字样。
二、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27日。
附件: 附件1.金普新区中小微企业首次贷款贴息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 附件2.关于《金普新区中小微企业首次贷款贴息实施细则》的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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