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盛丽敏(身份证号2201**********3328):
为调查你(单位)在金州区站前街道生辉第一城11号1单元11层2号楼顶平台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合法性情况,因无法以直接送达等方式进行送达,现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辽(02)(06)综执调通字[2021]第28049号《辽宁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调查通知书》,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请你(单位)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七日内携带身份证号码、其他相关审批手续材料到站前街道执法队接受调查。
联系人:李大林 王亮
电话:0411-87879865
大连金普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 年 9 月 7 日
公 告
盛丽敏(身份证号2201**********3328):
经查,你(单位)于2013年11月在金州区站前街道生辉第一城11号1单元11层2号楼顶平台实施的违法建设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于2022年6月30日作出辽(02)(06)综执限改字[2021]第28049号《辽宁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五日内整改并接受复查,你(单位)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因无法以直接送达等方式进行送达,现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辽(02)(06)综执限改字[2021]第28049号《辽宁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李大林 王亮
电话:0411-87879865
大连金普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 年 9 月 7 日
责编: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