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等有关规定和相关行业评定标准,拟公告大连市金州区金鹏合成厂1家(具体名单见附件)为大连金普新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现予公告。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3年。
大连金普新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9月6日
抄送:大连金普新区发展和改革局、大连金普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连金普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大连金普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大连金普新区总工会
附件:
大连金普新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名单
一、危险化学品行业
1.大连市金州区金鹏合成厂
附件: 大连金普新区应急管理局关于确认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的公告(2022年18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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