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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思开海力士半导体(大连)有限公司扩建2套300m3/h水电解制氢装置及氢气纯化装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首次公示)

信息时间::202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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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建设单位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对本项目相关信息进行首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爱思开海力士半导体(大连)有限公司扩建2套300m3/h水电解制氢装置及氢气纯化装置项目

建设单位:爱思开海力士半导体(大连)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大连市金普新区淮河东路109号(爱思开海力士半导体(大连)有限公司厂区内)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内容:爱思开海力士半导体(大连)有限公司位于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淮河东路 109 号,厂区现有工程包括已建的“非易失性存储器项目一期项目(产能为60万片/年)”、“非易失性存储器项目一期扩建项目(产能为96万片/年)”及在建的“海力士非易失性存储器一期项目(产能为48万片/年)”。现有工程用氢气由厂区现状制氢站提供,供气规模为80m3/h(2套40m3/h水电解制氢装置)。

本次扩建工程拟增加2套300m3/h水电解制氢装置及氢气纯化装置,其中一套设置在现有制氢站内,另一套设置在厂区新建制氢站内。新建制氢站占地面积576.71m2,建筑面积576.71m2,制氢站年运行8760h。本项目制氢气全部供给本公司生产系统,不外售。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爱思开海力士半导体(大连)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鑫、18904093862

邮箱:fancy.fan@intel.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大连益驰思安全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18698621259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请至生态环境部网站自行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您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上。

网址: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共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后,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七、其他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责编: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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