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及相关规定,对下列用海人提出的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7日。如对所公示项目用海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署实名向金州新区海洋与渔业局递交书面材料。
地址:大连市金州区中长街道迎湖街一号 邮编:116100 电话:0411-87671001
附件:大连新时代一亩草原一亩海水产品有限公司等12宗海域使用权确权办证申请明细表
附件: 网上公示附件:大连新时代一亩草原一亩海水产品有限公司等12宗海域使用权确权办证申请明细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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