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大连市落实“三管三必须”原则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实施场景化全链条监管机制方案>的通知》(大安委办〔2022〕17号)要求,现将金普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市场监管领域监管对象清单》予以公告。(详情见附件)
附件:《市场监管领域监管对象清单》
大连金普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16日
责编:市场监督管理局
金普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市场监管领域监管对象清单》的公告
按照《关于印发<大连市落实“三管三必须”原则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实施场景化全链条监管机制方案>的通知》(大安委办〔2022〕17号)要求,现将金普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市场监管领域监管对象清单》予以公告。(详情见附件)
附件:《市场监管领域监管对象清单》
大连金普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16日
责编: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