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建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我中心已于2021年11月11日向你单位邮寄送达《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催告书》,具体内容如下:因你单位未依法为工伤职工张广平缴纳工伤保险费且不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现张广平之女张娜向我中心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具体金额为一次性工亡补助金576880元;丧葬补助金31416元;70个月供养抚恤金122493元,限你单位在收到催告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上述金额予以核实,并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如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按时足额支付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后,将依法取得要求你单位偿还相关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逾期不偿还的,将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你单位拒不接收,现依法对你单位公告送达《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催告书》,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金普新区就业和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工伤保险待遇窗口领取本催告书,逾期不领取视为已经送达。
单位地址:大连市金普新区金马路260号人才广场3楼
联系人:于亚辉 联系电话:0411-65891697
特此公告。
大连金普新区就业和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26日
责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