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核准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碧波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人工鱼礁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核准决定。现将核准决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0月21日-10月29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核准意见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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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核准意见.pdf
附件: 报批稿【环评报告表】202111.4-碧波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人工鱼礁项目(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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