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普新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大金普人社发﹝2021﹞7号)规定,现对2021年9月申请金普新区人才公寓符合申请条件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7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或者电话的形式向金普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电话:87566050
联系地址:大连开发区金马路199号2号楼(金普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15室)
邮 编:116600
附件:金普新区人才公寓2021年9月符合申请条件人员名单
金普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日
附件: 金普新区人才公寓2021年9月符合申请条件人员名单.xlsx
责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