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博尔特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我中心已于2021年9月17日向你单位邮寄送达《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偿还决定书》,具体内容如下:经审核,我市工伤保险基金已于2021年9月13日先行支付张建军(身份证号码:4130**********2018 )的工伤保险待遇合计181966.68 元。请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10日内到 开发区金马路 建设银行依法偿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费用。
逾期不偿还的,根据《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将采取进一步措施。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金普新区管委会 、人民政府或 、金普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 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因你单位拒不接收,现依法对你单位公告送达《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偿还决定书》,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金普新区就业和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工伤保险待遇窗口领取本决定书,逾期不领取视为已经送达。
单位地址:大连市金普新区金马路260号人才广场3楼
联系人:于亚辉 联系电话:0411-65891697
特此公告。
大连金普新区就业和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1年9月28日
责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