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等有关规定和相关行业评定标准,经企业申请,评审单位评审,评审组织单位审核,认定大连浦湾重工有限公司等9家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为大连金普新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现予公告。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3年。
大连金普新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9月16日
附件
大连金普新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名单(2021年第四批)
一、机械企业
1. 大连浦湾重工有限公司
2. 航昇船机(大连)有限公司
3. 欧伦(大连)船业有限公司
二、轻工企业
1. 大连木户泉酿造有限公司
2. 大连三井森包装有限公司
3. 大成食品(大连)有限公司
三、商贸企业
1.大连晟来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四、危险化学品企业
1. 大连普湾新区富顺加油站
2. 摩西湖(大连)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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