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等有关规定和相关行业评定标准,经企业申请,评审单位评审,评审组织单位审核,认定大连利升贸易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为大连金普新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现予公告。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3年。
大连金普新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8月16日
附件
大连金普新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名单
(2021年第一批)
一、危险化学品企业
1.大连利升贸易有限公司
2.大连玄华涂料有限公司
3.大连陈屯加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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