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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实施金普新区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配建地下停车场管理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信息时间::2021-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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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新区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配建地下停车场管理,保护居民合法物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停车场相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大政办发〔2017〕131号)和《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历史遗留居住用途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建地下(半地下)停车场土地使用手续的通知》(大政办发〔2019〕7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我局草拟了《关于实施金普新区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配建地下停车场管理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就《关于实施金普新区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配建地下停车场管理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 1085566757@qq.com,或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大连市自然资源局金普新区分局(反馈同时请留下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时间为2021年9月6日至2021年10月11日。 
       通信地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堂大厦305室,联系人:张亚军,联系电话:87611220。

附件: 关于实施金普新区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配建地下停车场管理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责编: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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