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更好的服务企业,深化“放管服”改革,发挥人才公寓对企业引才育才的积极作用,经研究,从我区董家沟“德泰.人才公园”人才公寓拿出部分房源,供企业自主认定人才申请使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一)在我区登记注册一年及以上且税收征管关系在我区的企业可以在本企业内面向本企业员工开展自主认定人才申请人才公寓工作。
(二)企业自主认定的人才,本人及配偶在金普新区范围内没有产权住房且未享受过金普新区保障性住房政策和金普新区人才购房、租房等相关优惠政策。
(三)企业自主认定的人才,需要满足《金普新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大连普人社发〔2021〕7号)第十一条第二款至第五款规定的最低学历、职称、职业资格中任意一项,其中中职院校毕业或中级工要求35周岁以下。
二、租住费用和相关原则
(一)企业自主认定的人才,按照《金普新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大连普人社发〔2021〕7号)第十一条规定的学历、职称、职业资格情况确定租住费用。
(二)企业需要根据实际需求情况申请人才公寓,新区人社局根据企业申请情况结合房源数量为企业进行配额,原则上每家企业不超过5套公寓。
(三)企业自主认定人才申请人才公寓,根据人才公寓房源情况,按照提交申请先后顺序以及相关优先原则进行排队轮候。
三、申请与审核
(一)企业自主认定人才申请人才公寓,由企业统一提交人才公寓申请并填写《金普新区企业自主认定人才申请人才公寓汇总表》并附学历、职称、职业资格证书中任意一项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人才资格条件由企业自主审核并采取承诺制,如发现作假,将取消该企业包括人才公寓在内的人才相关政策性补贴申报资格,已办理入住人才公寓的立即清退,并按照市场租赁价格追缴租金。
(二)其他符合条件人才仍按照原渠道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四、受理时间和地点
申请时间:工作日期间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受理地点:大连金普新区人才广场206室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电话
窗口联系电话:0411-65891588
政策咨询电话:0411-87566050
(二)特别提示:已享受或拟申请享受安家费补贴、租房补贴、购房补贴的各类人才请不要重复申请人才公寓,以上待遇不能重复兼得。
附件:1.金普新区企业自主认定人才人才公寓申请(模板)
2.金普新区企业自主认定人才申请人才公寓汇总表
3.金普新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
大连金普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19日
附件: 金普新区企业自主认定人才人才公寓申请(模板).docx
责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