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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辽宁省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时间::2021-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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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功能区、街道、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制造业数字化赋能行动方案,加快推进“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建设,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工信厅《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辽宁省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辽工信两化〔2021〕178号)和市工信局《关于转发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辽宁省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大工信函〔2021〕58号)的要求,现组织开展2021年辽宁省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应在金普新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具有承担项目实施的资金、技术等相关能力。
  2.企业已建成、在建、规划的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项目均可申报。其中,已建成项目是指在近两年内建设,且于2021年7 月底前已建成并投入运营的项目;在建项目是指目前正在实施建设的项目;规划项目是指未开工、企业正在规划建设的项目。项目建设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3.数字化车间项目投资原则上在500万元以上,智能工厂项目总投资原则上在2000万元以上,项目投资不包括征地和厂房建设。鼓励使用安全可控的数控设备、工业机器人等智能化装备和工业软件,加强人工智能、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先进制造融合应用。
  4.数字化车间是指以生产对象所要求的工艺和设备为基础,以信息技术、自动化、测控技术等为手段,用数据连接车间不同单元,对生产运行过程进行规划、管理、诊断和优化的实施单元。
  5.智能工厂是指通过将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于产品设计、工艺、生产等过程,使得制造工厂在其关键环节或过程中人、机、物、环境、信息等能够体现出感知、互联、协同、学习、分析、认知、决策、控制与执行能力,动态地适应制造环境的变化,从而实现提质增效、节能降本的目标。
  二、申报程序
  1.各功能区、街道要认真组织做好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项目申报工作,深入挖掘项目源,鼓励和组织本辖区企业积极申报。
  2.申报企业将申报材料于8月9日前送至新区发改局工业产业政策规划科(新区管委会503室),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pgy@126.com,联系人:周宇,联系电话:87576087,87576085,13478625601。(每月23日前可以补充申报。)
  3.省工信厅将组织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遴选确定2021年辽宁省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名单,并做好推进项目建设等跟踪服务,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并推广应用。
  此通知及附件电子版请到swjcyc@126.com,密码87576083邮箱或金普新区管委会网站https://www.dljp.gov.cn/“公示公告”中查看下载。
  建议拟申报企业先与新区发改局联系人沟通有关事宜后,再着手准备材料。

  附件:
  1.2021年离散型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申报书
  2.离散型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建设标准要素
  3.2021年流程型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申报书
  4.流程型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建设标准要素
  5.申报2021年辽宁省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项目汇总表

附件: 附件1:2021年离散型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申报书.doc

附件: 附件2:离散型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建设标准要素.docx

附件: 附件3:2021年流程型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申报书.doc

附件: 附件4:流程型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建设标准要素.docx

附件: 附件5:申报2021年辽宁省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项目汇总表.xlsx

责编: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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