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普新区各外商投资企业:
根据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外汇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年度报告的公告》(商公告2019年第72号)的要求,为顺利推进我区外商投资企业2020年度联合开展投资信息年度报告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0年12月31日前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应于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报送年度报告。相关数据信息将在商务、市场监管、外汇部门间实现共享。
2021年1月1日后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年度报告。
二、年度报告内容,参见《关于外商投资信息报告有关事项的公告》(商务部公告2019年第62号)。
三、参加年度报告的外商投资企业所填报的投资经营信息,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应向社会公示或企业同意公示的,将通过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系统的公示平台(网址:wzxxbg.mofcom.gov.cn/gspt)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向社会公示。
四、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完成年度报告报送之日起7日后,登录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系统的公示平台查询商务主管部门接收企业年度报告的状态。若发现该平台未公示年度报告信息,应向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反映。
五、2021年6月30日前,年度报告存在错报、漏报的,外商投资企业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补报或更正;2021年7月1日起,年度报告存在未报、错报、漏报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向商务主管部门申请,通过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管理系统(网址:wzxxbg.mofcom.gov.cn)进行补报或更正。因未履行年度报告义务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还应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商务部门咨询电话
大连市商务局 联系电话:83686285
金普新区商务局 联系电话:87630216 87644636
大连市外资企业年报业务咨询QQ群:414891858 2435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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