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10011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 (㎡) |
1 | 201100734 | 黄锦洪、丁艳 | 房屋所有权 | 大连普湾新区石河街道南阳小区B区12号1单元2层2号 | 44.32 |
公告单位:大连普湾经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6月 2日
责编:大连普湾经济区规划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