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10004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 (㎡) |
1 | 201100455 | 于艳志、王晓宇 | 他项权 | 大连普湾新区石河街道南阳小区B区12号3单元5层1号 | 68 |
公告单位:大连普湾经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 4月 9日
责编:大连普湾经济区规划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