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通知要求,将更多企业纳入到省雏鹰企业库,现组织补充申报辽宁雏鹰企业,填写申报书,准备相关证明材料,省厅要对申报企业组织评审。按新的《辽宁雏鹰信息表》标准即可。名单里的企业务必填报(已经申报的企业不必重复,未申报的企业务必申报),不在名单里的企业有申报意愿的,也可以申报。
申报书(签字盖章,扫描PDF,拍照也可)、证明材料,发送邮箱:1786989213@qq.com
电话:88530213
责编: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关于辽宁省雏鹰企业申报的补充通知
根据省、市通知要求,将更多企业纳入到省雏鹰企业库,现组织补充申报辽宁雏鹰企业,填写申报书,准备相关证明材料,省厅要对申报企业组织评审。按新的《辽宁雏鹰信息表》标准即可。名单里的企业务必填报(已经申报的企业不必重复,未申报的企业务必申报),不在名单里的企业有申报意愿的,也可以申报。
申报书(签字盖章,扫描PDF,拍照也可)、证明材料,发送邮箱:1786989213@qq.com
电话:8853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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