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公安局交警大队电子警察公示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对我辖区经升级改造后继续执法的电子警察点位进行公示,设备自公示之日起5日后执法,对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行、不系安全带、违反禁令标志、违停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望广大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具体点位如下:
大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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