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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胜街道关于开展严厉打击秋冬季森林草原野外违规违法用火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信息时间::2020-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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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厅、省应急管理厅、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打击秋冬季森林草原违法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严控野外火源,保证秋冬森林防火安全,经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秋冬野外违规违法用火”专项行动,现将相关工作明确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组  长:张金星 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刘文斌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树坤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得胜派出所所长)
  成  员:各村主任(社区书记)及森林防火专干、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科、执法大队、城管、应急、环保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街道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袁玉民担任。
  二、活动安排
  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要凝聚执法力量,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公安、民政、环保等部门执法人员的主力军作用,加强依法治火,加大执法力度,全力做好秋冬季,尤其是祭祀节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的野外违规违法用火专项行动。主要安排有:
  从2020年10月15日至12月20日,重点打击:违法农事用火(高火险天气在林缘、林内和草原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等行为);违法祭祀用火(在林缘、林内和草原焚烧纸钱、上灯点烛、燃花放炮、焚香祭祀等行为);违法林草业生产用火(未经审批、未在充许天气条件、未按操作规程开展炼山造林、计划清除、烧疫木、防虫防疫、点烧隔离带等行为);违法施工作业用火(林草内建设、施工单位未履行报备许可手续或未履行隔离防护措施进行焊接、切割、爆破、冶炼等行为);违法野外生活用火(林草区、旅游景点区野外吸烟、篝火、烧烤、野炊和燃放花炮、放孔明灯等行为);其他违法行为(破坏、盗窃森林草原防灭火设施设备,在输配电线路廊道内非法种植高植物,在防火阻隔带内非法种植农作物及有关规定禁止其他违法用火行为)。
  三、几点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进一步增强抓好管控野外火源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将专项行动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突出管控重点,加强协调合作
  要突出应对秋冬季森林防火严峻形势的现实需要,切实贯彻执行《大连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做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有效对接,发挥公安机关的执法威慑作用,打破管辖壁垒,加强部门协调依法治火。对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违法用火案件,要组成联合侦办专案组,做到快速查办,从严惩处,形成震慑。要认真落实野外火源管理的相关规定,形成管控合力。对烧荒、烧地格等农事用火和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祭祀用火,以及林区吸烟、野炊、篝火等生活用火,要进行多层次、多方位防控,发现一起,处罚一起,并要倒查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从源头上消除危险隐患。对重点区域和关键地段要采取封禁管理,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要通过宣传车、宣传横幅、宣传单等形式,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各种禁止野外用火的相关规定。要积极倡导文明祭祀,大力宣传烧荒、烧秸秆对环境造成的危害,杜绝林区吸烟、野炊等不文明行为,切实增强全民安全防火、扑火意识。
  (四)各村要指派专人(3-5人)带上袖标,对本辖区内进行巡逻,并将巡逻人员名单报到街道农业服务中心,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将巡逻情况进行检查,各村、社区要挨家挨户通知不准烧荒、烧地格、烧秸杆、不准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不准在林区吸烟、野炊、篝火等生活用火,并要与每户签定保证书。发现火情要及时制止并立即上报到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得胜派出所。街道森林防火办公室将对各村一切野外用火行为进行登记、并与各村委会、村干部的绩效考核挂钩。
  (五)增强处置能力,降低灾害损失
  街道准专业森林消防队和各村、社区的扑火队伍要提前做好装备、机具和物资准备。时刻保持战备状态。一旦发生火情,要立即组织扑救,做到快速出动、科学指挥、高效处置,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在执行火灾扑救任务中,各单位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确保人员安全,严控伤亡事故发生。
  (六)加强值班备勤,确保信息畅通
  各村、社区要严格执行森林防火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领导不缺位,值班人员要全面掌握属地森林火险和火情动态,发现火情要立即上报到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



责编:得胜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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