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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辽宁省雏鹰企业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信息时间::2020-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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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大连市科技局通知,现组织开展2020年度辽宁省雏鹰企业申报工作,具体如下:

一、雏鹰企业申报条件
(一)在大连市内注册10年以内且实地经营,财务制度健全,实行独立核算;
(二)注册时间5年(含)以内,上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0万元(含);注册时间在5年(不含)到10年(含),上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含);
(三)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基础上,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企业拥有有效期内的1项(含)以上I类知识产权或2项(含)以上II类知识产权;(Ⅰ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Ⅱ类知识产权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等)
2.企业拥有有效期内的软件企业证书和软件产品证书;
3.企业获得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决赛优秀奖(含)以上名次,或获得省级(或大连市)创新创业大赛决赛三等奖(含)以上名次;
4.企业拥有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5.企业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
6.企业拥有经认定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研发机构;
7.企业参加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8.企业一次性获得风险投资100万元(含)以上(或等值外币);
9.企业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立项。雏鹰企业不应是各类企业生产基地、分公司、销售公司、贸易公司等,且在申报当年及上一年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电子版材料PDF发邮箱即可。


联系人:徐向前; 联系电话:88530213
邮箱:1786989213@QQ.com
附件:辽宁省雏鹰企业申报书.doc

责编: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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