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电子警察公示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和《辽宁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应用管理工作规范》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当前我辖区经检验合格的8处固定测速设备进行公示,设备自公示之日起5日后继续执法,望广大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具体点位名称及位置公示如下:
大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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