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00023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
(㎡) |
1 | 201500242 | 李成帅 | 房屋所有权 | 大连普湾新区三十里堡街道民安路171号1单元1层1号 | 72.39 |
2 | 201500305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金州支行 | 抵押权 | 大连普湾新区三十里堡街道民安路171号1单元1层1号 | 72.39 |
3 | 瓦国用(2010)字第0264号 | 李福庆 | 土地使用权 | 大连普湾新区复州湾街道裴屯村 | 794.00 |
4 | 瓦国用(2010)字第0265号 | 李福庆 | 土地使用权 | 大连普湾新区复州湾街道裴屯村 | 514.70 |
公告单位:大连普湾经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 10 月 13 日
责编:大连普湾经济区规划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