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大连市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实施方案》(大政办发〔2019〕12号)精神,按照《大连市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办法》(大科规划发〔2019〕30号)相关规定,根据《关于申报2017年度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资金的通知》要求,在企业自主申报、税务部门备案,高新区和金普新区科技部门、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基础上。大连市科技局已经对2017年大连市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拟补助的企业名单及补助经费予以公示。现转发你们,请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金普新区2017年度企业(保税区、普湾附外)研发投入后补助名单公示.xls
大连金普新区科学技术局
2020年9月27日
责编: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