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自然人: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第一批省级行政职权的决定》(辽政发〔2018〕8号),省政府赋权自贸区大连片区交通运输行政职权9项(原为10项,有1项许可已取消),按照金普新区管委会要求,由我局承接。为了有效开展业务,我局将这9个行政职权事项集中到自贸大厦交通运输局窗口受办理,我局分设在金普新区营商局金普厅、金州厅窗口不受办理这些业务。
特此通知。
附件:金普新区交通运输局承接省赋予自贸区大连片区第一批权力目录
金普新区交通运输局
2020年8月19日
附件
金普新区交通运输局承接省赋予自贸区大连片区第一批权力目录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1 |
港口理货经营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2 |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 |
行政许可 |
3 |
与航道有关的工程建设项目对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 |
行政许可 |
4 |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
行政许可 |
5 |
公路工程专业丙级监理资质审批,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 |
行政许可 |
6 |
国家有关部门审批、核准的港口和航道设施的初步设计审查 |
其他行政权力 |
7 |
公路工程监理企业甲、乙级、专项资质初审 |
其他行政权力 |
8 |
船舶、船用产品及海上设施、集装箱检验 |
其他行政权力 |
9 |
辽宁省道路运输驾驶员远程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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