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5号)要求,现对《大连金渤海岸开发管理有限公司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大连金渤海岸开发管理有限公司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和评估合同书(委托书),欢迎社会公众予以监督。
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10天。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对公示的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按要求填写《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并寄(送)至公示机关。
公示机关:大连市自然资源局金普新区分局
通讯地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马路203号
邮政编码:116600
联系电话:0411-87536352
附件:1. 大连金渤海岸开发管理有限公司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评估合同书(委托书)
2.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
附件: 2020-2号附件委托书.pdf
附件: 2020-2号附件大连金渤海岸开发管理有限公司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公示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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