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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 有关工作的通知

信息时间::2020-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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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实施2020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辽发改高技〔2020〕334号)和《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有关工作的通知》(大发改高技〔2020〕358号)的要求,现开展金普新区2020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工作,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请依据《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7年第1号,以下简称《指导目录》,可上网下载)明确的范围,在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9个方面推荐项目。
  二、支持重点
  在符合《指导目录》前提下,对同时符合《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发改环资〔2019〕293号,可上网下载),纳入全国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及辽宁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贴息的企业优先予以考虑。
  三、申报要求
  请按照《辽宁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编制资金申请报告(编制内容详见附件)。同一单位同一领域,已批复为市级工程研究中心的,不可重复申报。
  四、申报途径及时限
  请于2020年8月1日前,将“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和“申报2020年辽宁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金普新区发展改革局邮箱。由我局审核同意后,统一行文报市发展改革委,纸质版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高等院校须通过省教育厅申报,通过其他途经申报不予受理。

  联系人:产业发展科 王玉轩    电  话:87633065。
  邮  箱:fagaijucyc@163.com    传  真:87613444

附件: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有关工作的通知》(大发改高技字〔2020〕358号).pdf

责编: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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