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009年,原开发区管委会先后开展了南部海域一期、二期、三期清理整治工作,涉及到马桥子、大孤山、湾里、董家沟和金石滩五个街道。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南部海域养殖物清理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办发﹝2006﹞85号) “需要限期清理的养殖捕捞设施,由生产单位和个人自行拆除,发证机关收回、注销所有相关许可证件。养殖捕捞船只和捕捞网具,上缴当地海洋渔业管理部门统一处理”的规定,下列渔船在南部海域清理整治范围内,渔业主管部门将对其证件予以注销。养殖单位或个人如有疑义,请在三天内到金普新区渔港监督反映咨询。
附件: 南部海域清理整治渔船公示(2020.06.08).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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