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00011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 (㎡) |
1 | 金2009022317 | 杨正伟 庞秀梅 |
房屋所有权 | 大连市普湾新区三十里堡街道友兰佳苑2号1单元2层1号 | 84.45 |
公告单位:大连普湾经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 6 月 5 日
责编:大连普湾经济区规划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