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市农村农业农村局、大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大连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肉鸡屠宰加工企业临时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农发〔2020〕79号)文件精神,我区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大成食品(大连)有限公司申报项目于2020年3月24日组织验收审核,现将结果(见附件)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金普新区农业农局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
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期:2020年3月27日—2020年4月2日。
电 话:0411-87871976
地 址:普湾广场1号农业农村局农产品安全科。
附件: 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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