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广大市民朋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及省、市工作安排,金普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所属单位于2月3日起开始上班。
办公场所作为日常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是疫情防控的重点区域。为积极防控疫情,减少人员聚集和有关单位办事人员和广大市民不必要的外出,现将近期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2月3日至2月9日期间,我局行政服务大厅审批窗口业务办理按照新区行政服务大厅有关要求执行,各有关单位和市民可通过大连政务服务网、电话或微信群,采取承诺制、容缺受理、事后补充材料等方式办理业务。
二、2月3日至2月9日期间,市民可拨打新区人社局办公室电话0411-87967550或业务科室电话进行政策咨询或办理;就业和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经办业务可拨打电话0411-65891646进行咨询或办理。为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在此期间,新区就业和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还在人才广场一楼设置综合办理服务岗,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业务服务。市民也可根据自身需要,通过就业和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推出的综合办、预约办、线上办、网上办、微信办、邮寄办、延期办“七办”服务办理业务。
三、2月10日以后,各项业务办理方式及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四、关于办理部分业务的说明
1.根据上级部门工作部署,以下业务可以适当延期办理:
账户转移录入业务、采暖费征缴业务、异地认证信息采集及识别、档案收取,基金支付相关、城乡居民、老农保衔接、机关事业单位“中人改办”、养老保险待遇核准、工伤待遇核准、采暖费核准、滞纳金缓交稽核、工龄认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资格审核、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职业年金补记。
2.暂停人才广场一楼招聘服务工作。用工单位如有用工需求,可通过金普新区人才广场微信平台办理线上招聘或室外信息发布业务。求职者可通过“大连金普新区人才广场”微信公众号查询招聘信息。
3.放宽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疫情防控期间的养老保险费缴纳的时限要求,未能及时办理参保及缴费的,允许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补缴疫情防控期间的养老保险费。
4.适当延长退休审批时限,对于疫情防控期间未能及时办理新增退休人员申报的,可自审核次月起按达龄退休时间补发养老金。
5.农民工权益维护和劳动纠纷请选择电话投诉举报,必须进入办公场所的请执行防控管理规定。经过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合格,并戴防护口罩方可进入,多人投诉举报,由一名代表进入大厅,其他人员不要进入,避免人群聚集。
6.疫情防控期间,仲裁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者身在受疫情影响关停交通的地市无法到庭参加庭审的,可以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定》的规定,申请延期开庭审理。已接近时限需要送达或结案的案件,如因疫情防疫需要可延后审理或送达的。
7.低保、特困申请人可在所在地街道递交电子版材料,经各街道审核后报送工作邮箱办理。申请临时救助人员可通过大连市政务服务网或各街道民政专干网上报送电子版材料。对个人申请孤儿基本生活费和高龄补贴的,需各街道办事处通过QQ工作群下载申请表办理。
8.居家养老审批可联系所在地街道递交电子版材料,经街道审核后报送QQ工作群办理。对流浪乞讨人员可引导其至救助站进行救助。
9.社会组织和个人可通过“大连市民政局”、“大连政务网”官网网上办事、电话咨询或邮寄到有关部门办理业务。
大连金普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
2020年2月2日
责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