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四:整改方案要求,2017年年底前应完成D71入海排污口整治工作,但大连市研究不够、推进缓慢,仅建设一座日处理能力0.5万吨的污水处理设施,设施建成投用后每日仍有2万吨生活污水直排入海。2018年9月,为完成整改任务,只能突击建设临时处理设施,截至“回头看”时,该设施仍处于调试状态,出水氨氮、总氮等指标超标。
二、整改目标
排污口水质达到《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要求。
三、整改措施
2019年8月,完成南部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稳定达标运行,确保排污口水质达到《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要求。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为解决D71号排污口污水超标问题,2017年7月,金普新区启动金州南部区域污水截流工程,新建了金州南部污水处理厂(5000吨/日),2018年6月起,南部污水处理厂一期运行正常,出水稳定达标。该污水处理厂满负荷运行后发现,该厂处理能力无法满足该区域污水处理需求,每天仍有生活污水直接排放。为解决污水直排问题,2018年8月金普新区启动了南部污水处理厂二期(3万吨/日)工程建设,总投资8000余万元,2019年5月末完工,6月5日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一级A排放标准。6月起,D71号排污口水质达到《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要求。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省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到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1月15日至2020年1月20日
受理部门: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62788397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甲
大连金普新区
2020年1月15日
责编: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