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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普湾经济区不动产权利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信息时间::2020-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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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00001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面积 (㎡)
1
金2008005399
田付德
李翠荣
房屋所有权
普湾新区石河街道金汇小区1号2单元4层2号
48.11
公告单位:大连普湾经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 1月13日
责编:大连普湾经济区规划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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