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市建筑垃圾和散流体运输车辆封闭改装的通告》(大政发〔2019〕32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改装对象。此次封闭改装车辆范围是在金普新区辖区内已注册的城市建筑垃圾和散流体运输车辆(以下简称散流体车辆),且已办理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货运车辆。
二、散流体车辆改装标准。散流体车辆应当采用密闭货箱模式,由电机驱动,铰链拖拽货箱篷布实现自动开合,其闭合方式采用推拉闭合式。
三、补贴标准。散流体车辆车厢长为5.6米以下的,补贴标准为0.68万元/台;车厢长为5.6米(含)以上的,补贴标准0.88万元/台,超出费用由车主自行承担。
四、改装时限。一是车主在告知书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0年1月7日前)向金普新区道路运输管理所提出改装申请(地址:开发区倚园里23号楼);二是散流体车辆于2020年2月15日前按照改装技术要求完成改装。
咨询电话:0411-87611143
联系人:赵昌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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