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9年度金普新区(不含保税区、普湾经济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审核、公示、局长办公会审议等工作已经结束,为顺利拨付款项,现需各单位提交专用收款收据(涉及企业名称变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体通知如下:
一、填写内容
企业需提供印有“辽宁省财政厅监制”字样的专用收款收据:
正面:
1.付款单位:金普新区科学技术局
2.收款单位(领款人):企业名称
3.金额: 2018年度新认定高企20万元; 2018年度市级研发机构20万元,2018年度省级研发机构50万元,2018年度国家级研发机构200万元;2019年度高企培育库企业(首次和重认)5万元;2019年度第一批新认定高企20万元。
4.收款事由:2018年度新认定高企补助;2018年度市级、省级、国家级研发机构补助(选择其中一项);2019年度高企培育库企业补助;2019年度第一批新认定高企补助。
背面:
1. 开户银行名称
2. 开户名称
3. 开户行账号(基本户)
4. 联系人
5. 联系人手机号
二、盖章
1.专用收款收据正面,加盖企业财务专用章
2.专用收款收据背面,加盖企业单位公章
三、相关说明
1. 2018年度金普新区科技计划项目补助收据报送范围不含保税区和普湾经济区企业。
2. 此次申报的2019年度科技计划项目为2018年新认定高企、2019年高企培育库企业、2019年第一批新认定高企; 2018年度新批复组建的科技及发改的研发机构。
3. 企业收据内容书写要工整清晰,背面书写内容及盖章要尽量避开正面填写的内容。正面金额大写位置必须要顶格书写。企业报送收据时需现场核对开户行、账号、补助金额。
4. 企业相关材料请于2019年12月2日—4日报送至金普新区科学技术局科技创新科(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马路199-3号307室,即大连金普新区管理委员会西楼3层307室)。
5. 2018年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2019年第一批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2018年度新批复组建的科技及发改的研发机构,受理人员:徐向前;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企业(新认和重认),受理人员:宫婷,逾期不予受理。
大连金普新区科学技术局
2019年11月29日
(联系人:王经光,联系电话:88530213)
责编: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