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金普新区科技计划项目(软科学研究计划)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新区科技计划项目与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新区科技局定于近期组织开展2017年度金普新区科技计划项目(软科学研究计划)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程序
(一)报送材料。申报单位需按要求报送相关验收材料。
(二)材料审核。新区科技局相关处室对申报材料齐全性进行审核,并确定最终参加验收项目名单。
(三)专家评审。区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验收,形成专家验收意见。
二、验收方式
本次项目验收采取材料审查为主、现场考察为辅的方式,由专家组通过审查书面验收材料,必要时考察项目现场,对项目承担单位的项目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并形成项目验收意见。
三、验收材料
项目承担单位应提供以下书面验收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
(一)金普新区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书(作为验收材料的封面,见附件1);
(二)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三)项目工作总结报告;
(四)项目获得的科技成果、专利等证明材料,产品测试、检测及用户试用报告等;
(五)项目经费决算表、财政资金支出明细表;
(六)其它材料。
项目承担单位应对所提供的报告、资料和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好相关材料,于2019年12月17日前将项目验收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项目验收的请示(一份,单独打印盖章,见附件2),报送至金普新区科技局(金马路199-3号306室)。
联系电话:科技创业科 0411—88530216
大连金普新区科学技术局
2019年11月27日
大连金普新区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19年11月26日印发
责编: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