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州新区城镇廉租住房实施细则》(大金管办发[2014]35号)文件规定及我区廉租补贴工作总体安排,自2019年11月14日起,对金州新区2019年申请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并终审通过的入围家庭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公示期为15天。凡对入围家庭的申报情况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新区住房保障中心举报,举报的内容要真实有效,对经举报查实确不符合金州新区廉租补贴申请条件的家庭,将按规定取消其廉租补贴资格。
联系电话:87693467
金普新区城乡建设管理事务服务中心
住房保障部
2019年 11月 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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