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大连市工程研究中心有关工作的通知》(大发改高技字〔2019〕579号)的文件精神,为加快我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我局现组织实施新一批市级工程研究中心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
请各建设单位按照《大连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大发改高技字〔2018〕388号)的具体要求(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行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提纲详见《管理办法》(可在市发改委网站查阅)
二、申报领域
围绕《大连市战略性新型产业“十三五”规划》中明确的重点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及相关服务业。
三、申报要求
1.建设单位应在本行业具有明显技术优势,并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拟建的工程研究中心在申报时,建设单位已有的固定资产投资(主要为研发设备投资)占工程研究中心总固定资产投资控制在20%以内;资金补助标准按照《管理办法》执行,并采取后补助的方式。
四、申报途径及时限
企业、科研院所及其他单位,请于2019年9月10前将资金申请报告一式三份及电子版(光盘)报送至金普新区发展和改革局产业发展科,经我局初审后统一上报。中直、省直、市直单位可直接报送至市发改委审批办。
(联系人:产业发展科 王玉轩 联系电话:87633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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