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湾房公(2019)字第(002)号:
依申请人申请,根据有关规定,现对房屋所有权情况予以公告,相关利害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均可向大连普湾新区房地产登记中心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人(带身份证、户口本)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逾期或无异议。大连普湾新区房地产登记中心将对房屋进行登记。名单附下:
序号 | 产权人 | 共有人 | 面积(㎡) | 房屋坐落 | 备注 |
1 | 唐德惠 | 祝秀琴 | 77 | 石河街道黄旗社区 | |
2 | 谷金凤 | 无 | 50 | 石河街道大山社区 |
联系电话:85779118
大连普湾新区房地产登记中心
2019年7月15日
责编:大连普湾经济区规划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