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金普新区引进人才安居实施办法》规定,落实2017年度人才安居补贴工作,现就有关申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已办理新区人社局2017年度人才认定审核的人员,单位所在地应在原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或金州区。
二、申报补贴类别
购买商品房补贴、租房货币补贴。
三、申报所需材料
(一)购买商品房补贴
1.《金普新区人才认定审核表》(新区人社局已发放)
2.《金普新区人才购房补贴申请审核表》(系统打印)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结婚证原件、复印件或单身具结书(系统打印)
5.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
6.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复印件
7.人才购房补贴信息统计表(只需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3500359300@qq.com)
8.授权委托书模板(单位经办人代办才需要)(系统打印)
(二)租房货币补贴
1.《金普新区人才认定审核表》(新区人社局已发放)
2.《金普新区人才租房补贴申请审核表》(系统打印)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结婚证原件、复印件或单身具结书(系统打印)
5.《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
6.人才租房补贴信息统计表(只需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3500359300@qq.com)
7.授权委托书模板(系统打印)(单位经办人代办才需要)
四、受理时间
2019年7月8日至2019年7月14日(周一到周日)。 五、受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金普新区住房保障中心住房保障科(2楼大厅)。
地址:金州区解放路690号(体育场东面),公交805“于洼子”站下车北行200米。
咨询电话:87693467。
六、注意事项
1、购房合同日期需在2017年7月6日(政策出台时间)之后。
2.夫妻双方只可一人申报补贴。
3.购房补贴和租房补贴只能申报一项。
4.同一房产只能申报一次。
5. 已调转单位,新单位所在地需在原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或金州区,申报审核单位由现单位负责。
6.如发现弄虚作假或审核不严等违法违规行为,由单位和申报人承担相应责任。
附件:1.《金普新区人才购房补贴申请审核表》
2.《金普新区人才租房补贴申请审核表》
3.单身具结书
4.人才购房信息统计表(填写电子版)
5.人才租房信息统计表(填写电子版)
6.授权委托书模板(经办人代办时需要)
金普新区城乡建设管理事务服务中心
2019年7月4日
附件: 引进人才安居补贴附件.rar
责编: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