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190018
因不动产权利灭失,不动产登记机构需要收回不动产权属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普湾国用(2015)第026号 | 大连中凯科技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大连市普湾新区松木岛化工园区 | |
2 | 辽(2018)大连普湾不动产权第11900009号 | 富乐马鸿凯(大连)医药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大连市普湾新区松木岛化工园区 |
公告单位:大连普湾经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 6 月 20 日
责编:大连普湾经济区规划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