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及相关规定,对下列用海人提出的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7日。如对所公示项目用海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署实名向金州新区海洋与渔业局递交书面材料。
地址:大连市金州区中长街道迎湖街一号 邮编:116100 电话:0411-87671001
附件:曹文龙等332宗海域使用申请明细表(包含309宗审核通过和23宗审核未通过项目)
附件: 网上公示附件:曹文龙等332宗海域使用申请明细表(包含309宗审核通过和23宗审核未通过项目).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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