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180030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M2) |
1 | 201400303 | 高美玲 | 房屋所有权 | 普湾新区三十里堡街道真爱小区94号楼2-2-3号 | 71.97 |
2 | 201300146 | 马令福 | 房屋所有权 | 普湾新区三十里堡街道宝华路135号1单元2层3号 | 54.99 |
公告单位:大连普湾经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 12月14日
责编:大连普湾经济区规划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