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描述
2014年9月,大连阿尔滨盐业有限公司超出批准范围,非法占用海域实施30万吨精制盐及海水综合利用项目和精制盐及淡化谁深加工项目建设,填海11.6公顷。金普新区农业局(金普新区农业局承担了海洋部门的职能)及其执法机构未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二、整改目标
严格执法监管,依法立案查处。
三、整改措施
1.立即立案,依法查处。对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必须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严格落实海洋行政执法监察“四项制度”,做到违法用海行为第一时间发现、制止、査处。
3.积极建立海洋执法监察长效机制,完善制度建设,加强法律法规宣传,设立举报平台,规范用海秩序。
4.按照国家围填海管控有关要求,对于符合要求的,依法依规办理用海手续。
四、整改结果
金普新区农业局已于2018年10月25日下达处罚决定书,2018年11月1日缴清罚款,2018年11月15日完成后环境评价报告,完成整改。符合销号条件,申请销号。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等联系方式,向金普新区海洋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8年 12月6日至2018年 12月12日
受理部门:大连金普新区海洋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87690700
邮寄地址:金州区斯大林路迎湖街1号农业局315室
大连金普新区海洋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 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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