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通行安全,提高通行效率,金普新区振兴路电子警察于2018年11月26日起,对下列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1.超速行驶:小型车辆限速100公里/小时,中、大型车辆限速80公里/小时;
2.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小型车辆、中型车辆、大型车辆必须按标牌指示车道行驶;
3.逆行:车辆必须按标志标线限定的方向行驶;
4.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不系安全带、接打电话、随车抛弃杂物。
特此公示。
开发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
2018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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